我是不是稅務居民?
常常有需要經常往返美國的朋友email或是打電話給我們詢問是不是達到居留183天的時候才變成美國的稅務居民,如果有因為工作或是其他原因必須較常居留在美國的朋友請看一下我們替您整理的相關規定。
稅務居民是什麼意思?
美國稅務居民就必須像美國人一樣申報全球所得及揭露非美國地區的金融帳戶資料
如何判別稅務居民
以下是兩種依據美國所得稅法,判斷是不是稅務居民的方式
- 身分來判別 - 美國綠卡持有人 Green Card Holder (LPR),如果是有美國綠卡的朋友,不論在美國居留的天數都會被視為美國的稅務居民。
- 依居留天數來判別 - 若滿足Substantial Present Test,則會被視為稅務居民
- 在當年度居留至少31天,
- 且包含當年度及前兩年度之加權居留天數超過183天,以2016為例,計算方式如下
2016 + 2015 (*1/3) + 2014 (*1/6) = 加權居留天數
美國稅務居民 – 起算日
如果確定會被視為稅務居民的話,也請留意稅務居民起算日的計算方式:
在美國國內取得綠卡
- 先判斷在當年度有沒有達到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 如果有 – 就以當年度到人在美國的第一天,作為稅務居民的起算日
- 如果沒有 – 就以USCIS的綠卡核准日期為稅務居民的起算日
在美國國外取得綠卡
- 先判斷在當年度有沒有達到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 如果有 – 就以當年度到美國的第一天,作為稅務居民的起算日
- 如果沒有 – 就以拿到綠卡後到美國落地報到的那一天為起算日